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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北京5月4日訊 記者胡建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今天發佈《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》。《規定》將於6月1日起施行。《規定》將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“四品一械”(食品、藥品、保健食品、化妝品、醫療器械)全部納入適用範圍,並對管轄、立案、調查取證、處罰決定等做出明確規定。
  (原標題:食藥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發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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